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项目介绍 政策文件 考试教材 在线考试 备案登记 653工程 电子商务博客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关于对商业技能鉴定和饮食服务中心的通报》(国资厅发研究[2007]53号)
 
各直管协会、事业单位: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和要求,支持所联系的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自主开展活动。我委联系的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能够适应改革形势,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在行业中逐步树立了自己的地位和形象,为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搞好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作出了贡献。

  在大多数行业协会和事业单位锐意改革创新、加强自律、规范运作的形势下,仍有个别单位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大局,无视规定,影响了国资委的声誉和形象。中国商业联合会代管的商业技能鉴定和饮食服务中心,从2005年6月始,在印发的文件、通知、证书、培训业务使用的公文纸和本单位网站相关栏目上,将“国务院国资委”字样冠名在该中心名称前,违反了我委多次重申的关于行业协会、事业单位不得在本单位名称前标注“国务院国资委"字样的规定。经查实,该中心未经批准,于2005年擅自刻制了不符合该中心全称的“商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在文件和商务职业资格证书上使用。由于受到外界置疑,于2006年3月销毁了该印章。该中心的两项错误,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我委对所属社团和事业单位严格管理的形象,也造成了行业培训的混乱局面,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特通报批评。

  请各委管协会、事业单位以此为戒,在开展业务活动时,认真执行国务院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注意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为行业发展、净化市场和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特别说明:
1、 “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与“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不是同一个单位。

2、 “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是中国商业联合会代管的13个事业单位之一。

3、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中国商业联合会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事业单位,前身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所属的“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1993年根据劳动部“劳培司函字[1993]15号”文件成立。2003年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函[2003]138号”文件更名为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现为中国商业联合会直属单位,是国家批准的负责全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和鉴定指导工作的专门机构,也是中国商业联合会授权的商会执业(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和管理机构,同时是国家教育部主管、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中国考试》杂志的协办单位。
 
 
Copyright (C) 2005-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国商业联合会院内)4号楼417室 邮编:100801
电话:010-66094064 传真:010-66094065 电子邮件:info@ccebs.com
业务咨询一QQ:631809725  业务咨询二QQ:490822487
业务咨询三QQ:627656174   业务咨询四QQ:46764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