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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的《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
《竞争情报分析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商务谈判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三项行业标准列入商务部《流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
 
来源: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商务部于2007年2月25日以商建发[2007]57号印发《流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流通标准“十一五”重点制修订项目300项,其中基础标准73项,占24.3%;管理标准98项,占32.7%;质量标准19项,占6.3%;方法标准38项,占12.7%;产品标准72项,占24%。在这300项标准中,其中包含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的三项行业标准,分别为《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竞争情报分析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商务谈判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根据《流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上述三项标准应在2009年完成。

   此外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起草的《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早在2006年7月已经商务部列入2006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目前该行业标准已经完成讨论稿。

   同时根据《流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也开始积极筹备《竞争情报分析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商务谈判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行业标准立项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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