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期全国高等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双师双证”骨干教师培训班——证书颁发 |
| |
| 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考核的证明,也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同时可获得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的《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培训教师资格证书》。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培训合格证书》样本 |
| |
|
|
|
|
| |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培训教师资格证书》样本 |
| |
|
|
| |
| 按照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认证标准的要求,培训结束后进行专场认证考试。经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审认证合格,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予以注册登记。 |
| |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电子商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样本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