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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介绍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简称“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立于1994年,前身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所属的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03年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函[2003]138号”文件更名为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现为中国商业联合会直属单位,是国家批准的负责全国商业流通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和鉴定指导工作的专门机构,也是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执业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和管理机构,同时是国家教育部主管、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中国考试》杂志的协办单位。

  组织机构:
  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内设综合业务处、国家职业资格项目处、商会执业资格认证一处和商会执业资格认证二处。 职责和工作范围:
  1、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商业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负责制定商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站条件和资格审查工作;
  3、组织制定商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组织编写培训大纲和教材,并组建相应的试题库;
  4、制定商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要求,负责组织资格培训和考核;
  5、指导商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工作;
  6、组织实施和直接管理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
  7、负责建立商业行业技能人才资料库;
  8、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9、组织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0、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1、承担中国商业联合会委托的中国商业联合会执业资格认证工作。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介绍:
  我国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分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共五个等级。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五、四、三级分别对应技术等级的初、中、高级,二级和一级分别对应技师和高级技师。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并编写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并;各地方和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资质需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经过资格考评成绩合格者发给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作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的公证和科学性,国家实行职业技能考评工作人员(考评员)持证上岗制度。考评员要由职业鉴定中心统一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作的考评员资格证、卡。考评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两个等级。

  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
  商贸流通业职业学校或培训班毕业(结业)生;列入商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范围的从业人员;改变工种(职业)、调换新岗位的人员;其它必须经过技能鉴定方能上岗的人员。

  中国商业联合会执业资格认证介绍:
  中国商业联合会根据不同职业的需要,设立《中国商业联合会执业资格证书》(简称"执业资格证书",经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核后,向合格者颁发。执业资格证书是根据商业行业各职业中不同岗位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工作责任等要素,对进入岗位人员提出的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而设立的达标凭证。《中国商业联合会执业资格证书》分初、中、高三个等级。
  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设立的调研,专家论证,可行性报告的上报,组织审定考核鉴定标准和考试复习大纲、建立题库;审核设立考核鉴定机构,指导协调考核鉴定机构的考核鉴定工作;审核制发中国商业联合会执业资格证书。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邮 编:100801
  电话:010-66094064 传真:010-66094065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展历程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立于1994年,其前身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所属的"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原国家劳动部"劳培司函字[1993]15号"设立。

  1994年起,原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开发创立了商业经济(包含商业管理、商业营销、储运经济和饮食服务四个子专业)的培训考试项目,并纳入了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考试所用教材、大纲、试题均是由原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和审定。

  1996年,原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开发创立了全国推销员职业资格鉴定项目,1997年原国家劳动部、原国家国内贸易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推销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7]10号)。原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承担了《推销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和培训考核教材的组织编写工作。

  1997年,原国家国内贸易部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在商业、粮食行业建立职业综合评价体系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贸行一字[1997]第47号),原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职业综合评价考试工作(包括营业员、收银员、商品质量监督员等)。

  1998年12月,原国家国内贸易局印发《关于明确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能的通知》(内贸局行业字[1998]第97号),明确原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职能。

  2003年10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同意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更名的复函》(劳社部函[2003]138号),将原"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正式更名为"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4年4月中国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加强执业资格认证管理的通知》(中商会科[2004]16号),明确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商会执业资格鉴定和管理工作。

  2004年4月中国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明确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商会科[2004]19号),明确"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中国商业联合会直属机构,正式启用"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原"中国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即行作废。

  2005年3月起,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商业电子商务师三个执业资格认证考试。

  2005年12月起,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成为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的《中国考试》杂志协办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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